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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你我他都是主角

发布时间:2019-04-15 19:51:13 来源:中国访谈网 责任编辑:张国军 阅读量:
今天上午10:30,虽不是周末,但长沙国金中心西坪仍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人群中一幅印有市反恐办LOGO及公安元素的海报十分显眼。

  中国访谈网4月15日讯 ( 张国军 芙蓉公安 ) 转眼间4月已过半

  已经到了4月15日

  今天可是个大日子

  今天上午10:30,虽不是周末,但长沙国金中心西坪仍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人群中一幅印有市反恐办LOGO及公安元素的海报十分显眼。

  活动现场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现场正在举行长沙“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芙蓉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章晓波参观反恐武器装备

  活动由长沙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市公安局承办,活动的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活动现场

  启动仪式上,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带来的警棍盾牌操及搏击术表演展现了长沙公安专业的反恐能力和水平,带给观众强烈的震撼。长沙警官合唱团带来的合唱《我和我的祖国》,通过倾情演绎,更是点燃了现场观众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和热情。

  活动现场

  说起国家安全

  你是否脑海中蹦出——

  军事、机密、间谍这样的字眼?

  你是否还觉得这个词离我们的生活很远?

  其实国家安全,和每个人息息相关!

  不信,就给大家讲几个案例

  东西不能随便卖

  [例如]

  小曹在互联网上开设网店,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等数十种专用间谍器材,又沿街兜售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钥匙扣密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被国家安全机关缉捕归案,以“涉嫌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提起公诉。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活动现场

  照片不能任性拍

  [例如]

  小桃是一名“军嫂”,常带着儿子去军营里与丈夫团聚。为了留住幸福瞬间,小桃就给儿子和丈夫拍了照片和视频。丈夫发现这一情况后,警告她这种行为容易泄露军事秘密,要求她立即将这些内容删除,并将手机送到密室进行了脱密处理。

  【解读】

  军装照上网暴露了军人身份,不法分子通过这个人的常用网络软件,轻松追踪到更多信息,对军事安全构成威胁。《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活动现场

  工作不能盲目找

  [例如]

  小吴在某招聘网站上投放简历,工作履历一栏中表明有某国防军单位的工作经历。不久,他收邮件要求他提供工作证明以便求职。小吴将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印有自己照片所在部门姓名的工作证件扫描后发送至对方邮箱,很快对方通知他被聘用,工作内容就是提供该国防军工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活动现场

  信息不能非法传

  [例如]

  小齐与境外势力相互沟通、配合,出版和传播大量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利用现代文化传媒进行广泛传播,并利用电子邮件、论坛、网络聊天室等网络传播途径,抨击我国经济社会政策,歪曲和攻击我国人权状况,诋毁我国形象。

  【解读】

  《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活动现场

  “原来以为国家安全就是反间谍、反特工甚至战争等,感觉离我们太遥远。现在知道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都与国家安全有关,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普通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现场参加活动的市民纷纷表示,通过这样的活动,对国家安全有了更深的理解,作为普通公民要切实履行好义务,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活动现场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

  最重要的前提

  是我们安居乐业的基础和保障

  维护国家安全

  不仅仅部队、国家安全部门要为此付出努力

  也是公民责任

  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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