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土告网字[2017]第35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决定对兴仁20150213宗地等5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实际出让面积以勘测定界图勘界面积为准。C2017-013、C2017-014、C2017-015、C2017-016、C2017-017:1、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持有2015年12月31日前经区政府同意拆迁安置的协议且经商务部门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否则成交无效且没收竞买保证金;2、道路与本地块间的出入口通道另行完善相关手续(其中C2017-014地块设计方案须经先锋街道办事处审查后规划部门再予审批)。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对比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如为通州区外注册企业,则需在通州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自然人竞得的,须在新公司中持股50%以上)。
三、网上竞买申请、挂牌出让时间
友情提醒:建议提前1-2天缴纳保证金以确保报名截止前足额到账。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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