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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 侮辱国歌最高判3年

发布时间:2017-11-04 16:20:56 来源: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中增加国歌法 央视记者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中增加国歌法

  央视记者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记者张雪松)

  ?央视记者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央视记者张雪松)

  相关报道:

  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三年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在刑法第299条增加一款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17年9月1日,国歌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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