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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 最高罚款五十万

发布时间:2017-12-14 12:38:18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弄虚作假 最高罚款五十万 本报讯 (记者 梁璠) 12月13日,记者从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召开的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会上获悉,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M制度运行专项检查。

  原标题:弄虚作假 最高罚款五十万

  本报讯 (记者 梁璠) 12月13日,记者从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召开的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会上获悉,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M制度运行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在用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检验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和车主引导,切实落实检验机构社会责任,促进超标车辆维护治理、淘汰更新,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督促管理,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M制度运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检验机构要对照《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在用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全面自查,从站内管理、检测操作规范、人员学习教育等情况认真开展整改,规范开展对超标车的复检工作。同时,由专人负责解答车主疑问,做好环保检验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并在站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环保检验流程、制度和政策、咨询电话以及环保部门监督电话(81581970),方便车主咨询投诉。

  第二阶段为全面查处阶段。从2017年12月19日开始,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将分组分片对全市检验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日常独立执法和定期会同公安、交通、质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和现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在此次专项检查期间发现检验机构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或媒体曝光、群众反映一经查实的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将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上报全市环保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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