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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明年起,天津这些区域过年也不能放炮了!

发布时间:2017-11-29 09:24:17 来源:凤凰网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重磅| 明年起,天津这些区域过年也不能放炮了! 2018年马上就要到了 过新年,放鞭炮… NO 最新消息 天津这些区域 都不能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了! 禁放区内不仅不能燃放, 还将买不到烟花爆竹啦!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原标题:重磅| 明年起,天津这些区域过年也不能放炮了!

  2018年马上就要到了

  过新年,放鞭炮…

  NO

  最新消息

  天津这些区域

  都不能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了!

  禁放区内不仅不能燃放,

  还将买不到烟花爆竹啦!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广播君先来给你划重点!

  看清楚呦!

  01

  “限放区”改为“禁放区”

  不分时间地点→春节期间也禁放

  02

  禁放区同样禁止销售

  外环线内买不到烟花爆竹啦

  03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

  04

  违规燃放

  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014年修订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将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设置为“限放区”,《决定》则明确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将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由“限放区”改为“禁放区”,不分时间、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而对于外环线以外区域,《决定》则明确了6类重点区域 ,同时授权区政府决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时间——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桥梁、隧道、电力设施、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100米的范围内;

  4、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5、绿化草坪、苗圃和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港区、自然保护区、产业园区。

  区人民政府在前两款规定之外,决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时间。

  针对近年来的重污染天气,《决定》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此外,《决定》还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同时,《决定》还明确了,重大节庆活动需要组织焰火晚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现行《办法》和《决定》的关系,《决定》第十三条进行了规定:“本市的有关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依照本决定执行”。即《决定》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出专项规定,《办法》中其他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依然有效施行。

警察蜀黍有话说

  ▼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三支队支队长刘健在接受天津广播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们将通过源头管控、巡逻防控,全方位地加大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确保决定落地见效,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创建文明绿色的家园。

  1

  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管控。 在巡逻堵卡工作中,对非法流入禁放区域的烟花爆竹进行堵截,有效排斥在禁放区域外;对于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我们将会同安监部门予以打击,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依据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

  2

  加强清理排查 。我们要组织各级治安部门对容易私存私藏烟花爆竹的空闲厂房,出租房屋,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摸底,有效地防止在这些地方私制、私存烟花爆竹。

  3

  加强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力度 。在除夕、元宵节期间,对社区、大的广场加强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燃放行为,对发现的要严格按照决定予以处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和婚庆协会、殡葬协会、宾馆酒店 签订了《责任书》督促他们履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力度,对不履行义务的,我们要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明年春节,

  天津外环线以内再也看不到烟花爆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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