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座谈会部分发言摘要
在法治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1月18日,检察日报社与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联合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座谈会。与会专家、代表围绕德治与法治关系、检察实践中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问题展开交流、研讨。
德法相融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中央纪委研究室原主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客座教授李雪勤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今中国社会中的核心理念和追求之一,是一个开放包容的体系。其提法讲了三个“倡导”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没有将“24字”视为核心价值观的全部,还可以包纳更多内容。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应当明确社会规范体系的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些年党内法规建设已经自成体系;形成健全的社会规范体系,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团体和组织的自律性规范。同时,通过调解、协商等手段化解社会内部矛盾和纠纷,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应更好地实现德治法治化。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法治并重,但在国家治理方面更多地偏重于德治。应当按照德治法治化要求,以法治为原则,德治的内容尽量通过法治来体现。只有德治法治化,才能发挥出更大作用。
把握好六个战略要素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副局长詹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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