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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流浪汉酒后砸碎 28 个垃圾箱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11-21 20:55:23 来源:江南都市报·ZAKER南昌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龚文兵、李红艳、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南昌一名流浪汉酒后乱砸垃圾箱惹事了。21 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案,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查明,2017 年 8 月 25 日凌

  龚文兵、李红艳、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南昌一名流浪汉酒后乱砸垃圾箱惹事了。21 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案,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查明,2017 年 8 月 25 日凌晨、8 月 27 日凌晨、9 月 3 日 2 时 45 分许,被告人郑某先后三次酒后用石块将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路路段 28 个垃圾箱玻璃砸碎。民警根据视频研判,于同年 9 月 4 日 19 时许在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路某银行门口处将被告人郑某抓获归案。经南昌市西湖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垃圾箱玻璃市场价格为人民币 2800 元。另查明,被告人郑某系流浪人员,未接受过教育,无固定居所。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多次任意损毁价值人民币 2800 元的公共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郑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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