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洪湖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近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洪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未依法履职案提起诉讼,日前,案件已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荆州市检察院行政处处长黄一红旁听庭审,洪湖市检察院邀请全市十多家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观摩庭审。

庭审现场
该案件是洪湖市检察院在履职尽责中发现,洪湖市人民防空办作为本地区内防空主管部门没有负担起依法征收人防异地建设费的职责,未依法履职,导致人防异地建设费被拖欠至今仍未追缴到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通过该案件警示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洪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人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件是洪湖市检察院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要求的体现。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始后,洪湖市检察院一方面主动向市委、市人大进行汇报获得支持和肯定,一方面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狠抓落实。同时通过“两微一端”、街头LED显示屏等形式,在全市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并邀请市直部门、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公益诉讼法律讲座,普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大大提高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多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
编辑:刘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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