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两个专项立案监督 保护绿水青山呵护舌尖安全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效果为啥这么好?
浙江台州:依法履职保护绿水青山呵护舌尖安全

王鲁坤/制图
前不久,浙江渔场为期4个半月的禁渔休渔期结束。地处沿海的台州市各个渔港内千帆竞发,众多渔船浩浩荡荡奔赴东海。数天后,渔民们一个个满载而归:鱼、蟹、虾等东海传统渔货不仅数量比往年多了,而且个头也比以前大了。
渔民们享受着丰收的喜悦,这一切离不开台州市检察机关为呵护渔场、保护环境作出的不懈努力。
“2015年3月至今年5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94件179人,监督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63件9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9件69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8件30人;其中2015年台州全市监督移送和立案监督的总数占到全省总数的60%,2016年监督移送和立案监督破坏渔业资源案件均位居浙江省11个地市级检察机关第一。”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斌用一组数据告诉记者,该市检察机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下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的丰硕成果。
因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的突出贡献,今年8月,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辖区温岭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分别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
打响浙江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立案监督“第一枪”
2016年5月初,温岭市渔民滥捕幼鱼事件被当地媒体曝光后,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立即对非法滥捕小鱼小虾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核查,发现“渔老大”吴某、李某在禁渔区内使用最小网目尺寸为5毫米的网具从事拖网捕捞生产作业,且非法捕捞海产品数量达10余万公斤。鉴于该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台州市检察院当即建议渔政部门将吴某等人移送海警部门立案侦查。随后,该院又对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以来查获的38件非法捕捞水产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梳理,在同年5月24日又监督移送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由此,台州市检察机关打响了浙江省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立案监督的“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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