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需开启更多智慧

在涉农改革中不断破解“以地养老”
在我国,农村老龄化的水平高于城镇,再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导致的农村老年人“留守”、“空巢”问题,农村养老也因此变得更加棘手。在宁夏平罗县,一些农村老人实现了“以地养老”。据央视报道,宁夏平罗县从2013年开始,从当地部分老年农民手中,按市价回收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经营权,农民用所获资金入住乡镇养老院养老,或者在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后,购买城镇商品房进城养老。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指出,我国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且农村老人比城镇老人面临更多困难。数据显示,只有15.9%的农村老年人感觉养老目前没有困难,而47%的农村老人认为钱不够花,42.3%的农村老人认为病痛较多。
作为农民的最大资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和宅基地,进而以这些换取养老的“以地养老”,似乎就成为一种最大合理可能模式,是农民养老模式的一种全面革新。而且就平罗县等地实践看,这的确让一部分农村老人过上了晚年幸福生活,很受越来越多的农民欢迎,值得欣慰和期待。
但是,就平罗县等实践的现实来看,“以地养老”也遇到了一些困局——“以地养老”是以政府回购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等为基础,上级政府立项拨付款项,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一旦一期项目执行完毕,上级不再拨款,这一养老方式便难以为继。客观而言,这种依靠政府拨款的模式,会给政府造成一些财政压力,长远看不具可持续性。那么,如何来破解目前“以地养老”困局呢?笔者以为,还需要有关方面站在更高视角看待和解决这一问题。
一是站在“农地三权分立”加速改革的角度。农民“以地养老”,说到底是通过农地使用权转租等提前把收益权变现,而且尽可能地卖个好价钱、高价钱,然后用这些收入来养老。但现在,国家虽然提出了“农地三权分立”的政策引导,但实事求是说还处在初级阶段,造成很多地方很多情况下的农地经营权很难集中连片对外出租。这样农地不但转租难,而且价格也很难提高,这对“以地养老”的资金回笼是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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