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自己上了“失信大屏幕” 消失五年的老赖主动还债
原标题:得知自己上了“失信大屏幕” 消失五年的老赖主动还债

早在2011年,郑某与金某就地处房山区的一座酒楼达成了转让协议, 约定:“甲方(郑某)将酒楼一次性转让给乙方(金某),转让价格为一次性付138000元。”
但金某在支付了3.8万元转让费后,却以营业执照不是郑某本人以及转让物品有损坏等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2012年3月,房山法院审理后判决,金某在接受转让后,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决金某支付郑某转让费10万元。金某不服判决后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
法院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旧不履行义务,2012年8月,郑某到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金某下落不明。2012年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尚未建立,无法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跑遍各大银行,但均未有收获;被查封的车辆也未能抵偿全部案款,故此案深陷困境中迟迟不能结案。
在长达5年时间里,被执行人金某把财产隐藏得妥妥当当,自己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法院虽一时无计可施,但随司法改革一项项新举措推出后,使得自知理亏的老赖不得不主动履行判决。
今年9月,房山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金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同时在法院的“失信大屏幕”中,对金某的失信信息进行不间断滚动播放。
10月的某一天,被执行人金某的朋友来法院办事情,发现“失信大屏幕”一直播放金某失信信息,赶紧告知。朋友一语惊醒了金某,他主动与房山法院执行局联系,提出立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恳求撤销拉黑限高、停止电子公示。
10月26日,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金某当场付清郑某10万元欠款,郑某放弃应追加的利息。随着双方在结案笔录上签字确认,这起长达5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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