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湖北: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发布时间:2018-08-16 21:58:28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阿虎 阅读量: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通讯员戴文佳)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补助范围、对象、标准、资金来源、管理责任、受助对象评定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及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通讯员戴文佳)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补助范围、对象、标准、资金来源、管理责任、受助对象评定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及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强化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管理责任,要求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实施。

根据上述办法,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范围为省直、省直管市及各市、州、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包括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下同),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资金主要统筹用于两方面——

其一是支持地方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支持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城乡结合部和二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支持各地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按需求配建幼儿园,并办成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等;

其二是支持地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支持各地建立健全“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各地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逐步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界限网络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湘ICP备17005820号-2 公安印章标准编码 4301210151948 Copyright 界限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