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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需三番四次“托门路”购房次次无果 房子没买到15万茶水费难讨回

发布时间:2018-07-21 14:57:37 来源: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 阅读量: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皓邹斌)因为刚需急着购房,56岁的普女士四处托中介人员找关系。如今令她烦忧的是,房子没有买到,交出去的15万元茶水费如今也难要回。
普女士说,她原来是在应城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皓邹斌)因为刚需急着购房,56岁的普女士四处托中介人员找关系。如今令她烦忧的是,房子没有买到,交出去的15万元茶水费如今也难要回。

普女士说,她原来是在应城上班,目前已退休,户口挂靠在洪山区狮子山街的女儿家,老公是应城人,目前夫妻俩在武汉没有住房,急需购买一套房屋自住,属于刚需。

今年3月,普女士曾向房屋中介人员徐某交了15万元的茶水费,购房未能成功,徐某退还了15万元。4月2日,普女士又向另一家房屋中介人员宋某交纳了13万元的中介费,想购买光谷一处楼盘,直到5月底清盘,也未能获得购房资格。6月2日,宋某退还了普女士13万元。

第二次的购房过程中,普女士通过宋某认识了该楼盘的销售顾问孟某。6月7日,普女士突然接到了孟某的电话称,有22楼102平方米一套的房源,别人都是收25万元的茶水费,如果普女士想要,他只收15万元。

6月9日,急于购房的普女士,通过手机银行给孟某转账15万元,孟某写下一张收条,并承诺若未买到如数退还。孟某承诺两天内签约,但到了6月11日,眼看着房子卖完了,普女士也未能等来签约。“我找孟某要求退还15万元,他每次都是答应马上想办法退钱,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就是不见他行动。”普女士说,前两天,孟某干脆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了。她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调查后回复,孟某根本不是该楼盘的销售顾问。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孟某。他称,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销售顾问,他是受朋友之托才帮普女士购房,不存在收取茶水费的事。“那收条是怎么回事呢?”记者问道。孟某又称:“后来改成了私人借款15万元。”他马上联系普女士,商量还款事宜。

对此,普女士反驳,孟某满嘴跑火车,根本没有借款的事。目前,她已报警。

■编后:

近日,购房者因“茶水费”上当受骗案例屡见报端。业内人士表示,“茶水费”楼市乱象的出现,与新房供应偏紧不无关系,楼市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卖方市场”,导致购房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去年开始,武汉市房管部门已出拳整治这一乱象,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仍有一些购房者明知“茶水费”不合规,仍心存侥幸,期望能花点钱成功“中签”。交“茶水费”购房属于灰色地带,也屡屡发生纠纷,购房者看到此类报道后应引起警惕。

目前,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市公证协会正制定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公证摇号规则指引,进一步明确有关摇号销售监督公证措施,确保摇号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建议购房者通过正规途径买房,以免房子没买到又遭受额外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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