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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新公司却被通知无法入职 录用通知书能拿来维权么

发布时间:2018-04-27 09:54:42 来源:法律七点半 责任编辑:vieng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很重要,它是我们在劳动争议中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而在入职之前,用人单位通常会向劳动者发送书面的录用通知。    许多劳动者或许会比较关心,这个录用通知到底算什么?它能不能作为主张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很重要,它是我们在劳动争议中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而在入职之前,用人单位通常会向劳动者发送书面的录用通知。

    许多劳动者或许会比较关心,这个录用通知到底算什么?它能不能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呢?现实生活中,会拿录用通知说事的主要有两类纠纷:一类是公司说好了要录用,结果却改变主意不要了;另一类是给出了关于福利待遇的承诺,等到正式入职,公司却拒绝兑现。我们先来听一个案例。

    本期案例

    小刘应聘某公司的职位,通过面试后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给他发了录用通知,承诺试用期工资为每月9600元,转正后工资为每月12000元,并告诉他在2015127日上午办理入职。

    小刘对新岗位很满意,收到录用通知后很快就回复了。之后,为了顺利入职,他把原先的工作给辞了,可谁知道刚把手续办妥,新公司的人事就通过QQ告诉他,因为公司架构调整,把他应聘的部门整个给撤掉了,无法帮他安排入职。

    这下小刘就郁闷了,原先的工作已经辞了,新单位却不让入职,自己还上哪去呢?

    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不予受理。于是就一纸诉状把这家拒绝让自己入职的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自己失业的经济损失。

    法院意见

    公司则认为,小刘还没入职,双方还不存在劳动关系,录用通知也只是表明意向,并不是劳动合同,因此拒绝进行赔偿。

    大家可能不知道,录用通知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是表明了录用的意向,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预约合同的性质

    既然具有合同性质,就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束。本案中公司发出录用通知后又取消录用,虽然事出有因,但并非求职者的过错,这种做法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法院支持了小刘的诉讼请求,酌情判定公司应赔偿小刘1.44万元

    那么如果换一种情况,不是取消录用,而是拒绝兑现承诺的待遇,又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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