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澳洲新快网刊文称,当地时间8月27日晚上8点左右,澳大利亚一名3岁小女孩在玩弄猎枪时,疑似意外射中自己,不幸身亡。警方逮捕了小女孩的父亲摩萨和叔叔。无论是意外还是谋杀,这都毫无疑问是一场悲剧。这场意外是否本可以避免,枪主又应该事先做好哪些防范措施?

 

  文章摘编如下:

  澳大利亚新州法律将枪支分为A、B、C、D、H五类,其中A、B类主要为非自动装填枪械,C、D类主要为自动装填枪械,H类为手枪。

  而地下枪支市场中最流行的枪就是属于C类或D类的泵动式猎枪。在2014年的悉尼马丁广场人质事件中,劫持者莫里斯使用的就是一把锯短了的泵动式猎枪。

  悉尼大学副教授阿尔珀斯表示,很多农民和打猎爱好者都持有泵动式猎枪,它是地下市场中最流行的枪支。“你很容易就能把它锯短到手枪大小,容易隐藏,子弹也容易买到。” 阿尔珀斯表示,一间普通的乡村酒吧可能就能买到锯短了的猎枪。

  根据新州法律,除非获得特别许可,否则任何情况下截短枪支或持有截短了的枪支都是违法行为。

  虽然目前尚不知道杀死小女孩的猎枪是否为最流行的泵动式猎枪,但属于非法锯短的枪支则是毫无疑问的。

  所有类型枪支都应在枪支管理局注册,持有未注册的手枪或非法枪支最高可判监禁14年,持有其它类型未注册枪支,最高可判监禁5年。

  新州并不允许普通人随身携带枪支,即便是放在家中,也有严格的存放规定。

  A类和B类枪支存放规定:必须放在带有金属锁且获得警方认证的保险箱内,保险箱本身材质需为硬木或金属;重量低于150千克的保险箱必须固定在家中;子弹必须存放在带锁的容器中。存放子弹的容器可以与枪支放在同一个保险箱内。违反上述存放规定可罚款2200澳元及/或12个月监禁。

  C类、D类和H类的存放规定更加严格:必须放在带有金属锁且获得警方认证的保险箱内,保险箱本身材质需为金属;保险箱必须固定在房屋墙体结构上;子弹存放规定同A、B类。违反上述存放规定可罚款5500澳元及/或2年监禁。

  此外,在个人开车携带C、D、H类枪支过程中,必须确保枪支未装填子弹、枪支无法开火(如移除了枪栓或扳机上锁等)、枪支装在上锁的容器内。

  个人开车携带A、B类枪支并无特殊规定,但若能按照C、D、H类枪支标准运输,则可视为“采取了合理防范措施”。

  就在案发3个月前,新州议会通过了一些枪支管理调整,放松了违反枪支保管规定时的处罚。在新的调整之下,违反了枪支存放规定的人不再需要上法庭接受罚款或入狱判决,警方可以直接发罚款单。

  当警方认为未合理存放枪支的枪主能够及时改正时,如今也可以不没收这些枪支,而在改革前这些枪支必须被没收。

  此外,此案发生时间又正好处于自1996年阿瑟港大屠杀以来的首次全国性枪支大赦期(7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上交未注册或非法枪支不会面临处罚。

  小女孩的悲剧并不能怪罪于法律放宽了监管要求,这件事发生在全国性枪支大赦期间当然也只是一个巧合,但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段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或许正是一个提醒,提醒人们反思枪支合法和管制的意义与作用,反思应如何平衡持枪的权利与义务。

  枪支如同动物,如果不能像最好的驯兽师训练猛兽那样做好一切可能的防范措施,看家护院的家犬随时可能变成吃人夺命的野狼。